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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,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,是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,由院长担任组长,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,教务处、监察处、保卫处以及各二级学院的负责人为成员组成。主要职责是:全面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,制定招生政策,确定招生计划,制定实施方案,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。下设宣传秘书组、考务组、录取组、安全保卫组、纪检监察组。主要职责是:根据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各项工作,制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制度,处理各招生环节的日常工作,研究决定在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。
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,根据国家教育部、省教育厅、省招办相关规定,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。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。
招生信息网: http://zsw.sxpi.edu.cn/
招生咨询电话:029-33152020 33152021
文章转载自: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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